2020年,你買車了嗎?
如果打算2021年再買
那你剛好趕上好政策啦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購置這類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又雙叒叕省錢啦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聯合印發《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豆妗访鞔_,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車輛購置稅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文件目錄》同日生效。
車輛購置稅全文廢止和
部分條款廢止的文件目錄
↓↓↓
什么是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車輛購置稅為中央稅,專用于國道、省道干線公路建設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設。也就是說,繳納車輛購置稅,其實就是支持國家的道路交通建設的一種方式。
具體政策要點,一起來了解
新能源汽車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
看到這里,有些車主就要問了:2021年以前的新能源汽車,就無法享受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政策了嗎?
01、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時,在“是否符合免征車輛購置稅條件”字段標注“是”(即免稅標識)。
02、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還有一個熱門問題: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購置的專用車輛,可以申請退稅嗎?
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購置的專用車輛,已經繳納車輛購置稅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無誤后依據《免稅圖冊》及相關資料依法退還納稅人已繳稅款。
舉例說明:納稅人于2020年8月1日購買了一臺車輛并繳納了車輛購置稅,2020年9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免稅圖冊》包含了上述已繳稅車輛的車型,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依據2020年9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免稅圖冊》和納稅人提供的《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納稅人身份證明等資料,依法退還納稅人已繳稅款。
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此外,《關于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是指采用焊接、鉚接或者螺栓連接等方式固定安裝專用設備或者器具,不以載運人員或者貨物為主要目的,在設計和制造上用于專項作業的車輛。
新年買新能源車可以免交購置稅咯
考慮買/換車的車主們有福了
又省下了一筆錢